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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消防防化服不得与火焰及熔化物直接接触。
(2)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服装有无破损,如有破损,严禁使用。
(3) 使用时,必须注意头罩与面具的面罩紧密配合,颈扣带、胸部的大白扣必须扣紧,以保证颈部、胸部气密。腰带必须收紧,以减少运动时的“风箱效应”。
(4) 每次使用后,根据脏污情况用肥皂水或0.5-1%的碳酸钠水溶液洗涤,然后用清水冲洗,放在阴凉通风处,晾干后包装。
(5) 折叠时,将头罩开口向上铺于地面。折回头罩、颈扣带及两袖,再将服装纵折,左右重合,两靴尖朝外一侧,将手套放在中部,靴底相对卷成以卷,横向放入防化服包装袋内。
(6) 消防防化服在保存期间严禁受热及阳光照射,不许接触活性化学物质及各种油类。
(7) 产品在符合标准规定的保管条件下,保质期为五年。
(8) 气密性防化服在每次使用前、放置过程中每六个月(半年)都要进行目视检查。每年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。
(9) 包装箱中,至少三个月将要将其取出,进行全面目视检查,然后放平或悬挂,凉一凉,然后再从新进行折叠存放。防化服要始终存放在高燥、清洁、无污染的环境中,在存放前,将拉链彻底润滑并完全打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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